常州易保保安管理制度
2022.10.081、管理制度保證
1.1 保安服務人員晝間應站在規定位置,有安全崗的站在安全崗
上,不得隨意更改站立位置。各哨(除固定哨位外)夜間應選擇便于觀
察、處理情況的位置。
1.2 保安服務人員執勤中應嚴格履行職責,嚴格遵守執勤守則及
保安員執勤有關規定。
191.3 崗位設施及執勤用品,具體由項目主管負責。保安服務人員
交接班必須認真做到“三檢查一整理”(‘三檢查’為設施、登記、
警具;‘一整理’為著裝)。如發現有損壞要及時匯報,并追究當班
保安服務人員責任。
1.4 保安服務人員交接班時,保安服務人員要嚴格按交接內容進
行。交班保安服務人員要主動為接班保安服務人員整理著裝,待全部
交接完畢后方可進行登記。執勤中遇有情況由交班保安服務人員處
理。
1.5執勤中保安服務人員嚴格按保安員規定處理問題,不容許擅自
處理重大問題和私自放人、放車。如一經發現按規定處理。
1.6保安服務人員執勤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崗姿崗容,按規定著裝。
1.7保安服務人員應嚴守秘密,牢記職責、守則、各級管理人員的
姓名和公司或客戶的車號、執勤位置、上級指示等有關執勤常識。
1.8保安服務人員在執勤中要按規定手勢指揮車輛和攔阻人員。
1.9所有保安服務人員要嚴格按客戶單位的門衛制度辦理人員、車
輛的出入手續,不得利用執勤之便耍特權。
2、保安服務管理的處置措施
2.1 .對搶劫的處置:
在執勤中遇有公開使用暴力,威脅或其他手段,如打、砸、撿,
強行掠取或毀壞財物的犯罪時,要切實履行保安員的職責,立即進行
處置。
202.1.1迅速制止犯罪。當群眾呼喊搶劫時,應協助公安人員制止犯
罪和抓獲犯罪嫌疑人。
2.1.2犯罪嫌疑人逃離現場,要向目擊者問清犯罪嫌疑人的人數、
性別、身材、臉型、發式、衣著等明顯的特征和逃走的方向,并向公
安機關報警。
2.1.3保護搶劫現場。犯罪嫌疑人如留有兇器,作案工具等,不要
用手觸摸,不要讓無關群眾進入現場。
2.1.4事主或在場群眾有受傷的,要立即送醫院搶救,并迅速報告
公安機關。
2.2 對火災的處置:
火災事故,往往是由于生活用火不慎,燃放鞭炮、漏電、電擊、
人為放火等原因的,如不及時撲滅,會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,一
旦發生火災,必須緊急處置。
2.2.1當發生火災時,應立即報告單位領導,經允許方可報警,如
特殊情況未及時報告時,要報警后再迅速報告單位領導。
2.2.2切斷火災現場的電源,找到附近的水源(消火栓),以便消
防人員到達現場時可立即投入滅火。
2.2.3搶救火場物資,特別是把貴重物資、器材、資料、易燃易爆
物品等,與救火群眾一起,盡快地轉移到安全地帶。
2.2.4協助消防人員維護好現場秩序,防止壞人趁火打劫,對職工、
群眾反映的火災責任人或重點可疑對象,要報告公安機關。
2.3 對交通肇事的處置:
2.3.1 搶救受傷者。無論處于什么情況,搶救傷者是第一位的,
如傷者生命垂危,應設法立即送往醫院搶救,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
門。
2.3.2保護事故現場,防止有人盜竊,哄搶肇事車輛或旅客的財物,
公安人員到場后,應協助做好現場勘查工作。
2.3.3交通肇事司機駕車逃跑,要記下其車牌號碼,車型和顏色,
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。
3.相關文件管控
3.1 保安服務和崗位職責
3.2《服務控制規范》
3.3《值勤管理規范》
3.4《大堂崗操作規程》
3.5《門衛崗崗操作規程》
3.6《巡邏崗操作規程》
3.7《車場崗操作規程》
3.8《交接班操作規程》
3.9《消防設備安全操作規程》
3.10《消防設備檢查規程》
3.11《保安員情況處理原則和方法》
3.12《檢查制度》
3.13《保安員備勤制度》
3.14《人力資源控制程序》
3.15《項目作業指導書》
3.16《過程和服務的監視、測量程序》
4.質量記錄管控
4.1《日工作情況記錄》
4.2《質量管理體系進行情況監測表》
4.3《值勤情況登記本》
4.4《保安服務考評報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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