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監控中心管理規定
2024.08.01一)值班監看制度
1.監控中心實行輪班全日值班制度,確保實行24小時監控,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值班室,值班人員要遵守值班崗位職責,每日作好值班記錄。
2.當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警覺性,能熟練掌握安全系統設備的操作規程,負責對各種監控設備的監視和運用,不得擅離職守,做好檢查、操作等工作,并將各種設備的運行狀況作好記錄,并向下一班人員作好交接。
3.熟悉本區域所采用的防盜監控系統的基本原理、功能,熟練掌握操作技術,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、維護,不得擅自拆卸、挪用或停用,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外觀整潔。
4.監控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,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,以確保監控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。
5.做好交接班工作,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和控制器材的檢查登記。
6.交班時必須對安防系統進行測試,測試情況記錄于監控系統運行記錄表,記錄設備使用狀況,保證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,出現故障必須在15分鐘內出報事單通知專業公司和技術部的人員維修,并知會各崗位留意跟進處理結果,三天內未修復完成必須報公司主管領導。
7.安防系統出現報警信號時,首先核查信號的真偽情況,并呼叫崗位同事,趕往報警所在防區,查明報警的原因,如屬誤報,要及時消除警報,發現異常情況,請報當值領班、經理或保安部,并視當時情況撥打“110”報警,事故處理完畢后,填寫發生信號的時間、防區、內容及處理結果。
8.當值人員每班必須按要求填寫有關的記錄,記錄要長期保管,檢查錄像帶是否工作正常,錄像內容如無異常,保存七天后才可處理,有關資料不得向外泄露。
9.當值人員應熟悉系統各部分設備的性能和作用,操作時用力恰當,要愛護設備,禁止對設備進行與監控無關的任何操作。
10.保修期內廠家維修保養設備時,當值人員要及時通知專業公司派員到現場監管,并填寫維修保養情況。
11.監控中心內禁止吸煙,杜絕一切火種,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。
12.監控中心內的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系電活,任何人不得占用。
13.當值人員及巡察人員外,未經管理處批準不允許任何人進入監控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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