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易保保安-打藥資料匯總及反饋
2022.11.09(1)打藥作業人員每次作業要做好現場作業記錄,并有采購方相關人員方認可簽字,每次測定要正確記錄、統計,每月集中資料保存。
(2)建立被打藥作業單位的回訪制度,向采購方相關人員了解對服務工作的滿意度,每季度走訪一次,要求滿意率在90%以上。
(3)專人負責月度計劃、小結、工作記錄表、密度報表,有關資料(月度工作計劃、小結、密度報表)于每月初第一周末前上報街道創建辦。
18、年度總結:在下一年度一月底前,向街道和市創建辦上報年度總結。
19、加強員工安全防護意識,提高安全防護水平。
20、保障藥械儲運、貯存安全,專人負責管理。
21、保障藥械使用安全,杜絕使用不合格產品,杜絕事故隱患:
(1)嚴格按照器械要求使用器械,使用前仔細檢查器械性能。
(2)安全配置藥品,量筒、量杯刻度準確,完好無損。
(3)針對不同環境和防治對象,選擇相應的施藥方法。
(4)嚴格執行操作規范和殺蟲劑稀釋、配置規程。
(5)認真做好個人防護,防止意外發生。
(6)施藥工作進行時,嚴禁飲水、進食、吸煙。
(7)工作結束及時清理現場,安全回收藥械品。
(8)所有藥械、用具、防護用品和包裝容器,帶回基地集中清洗、處理。
(9)建立藥械使用登記制度,詳細記錄每人、每組、每次藥械使用情況。
22、建立安全責任制,在現場作業時,要提前與貴方有關管理人員進行溝通,得到支持和配合。
23、員工要熟悉傷害現場搶救和自救技能,確保發生意外時能及時、正確的處理。
24、樹立環保意識,杜絕污染和破壞環境事件的發生,加強環境保護。
25、制定現場作業獎懲措施和考核辦法。
26、作業實施前
(1)現場主管聯絡客戶,明確作業要求及作業開始事件;
(2)現場主管人員明確當天作業及提出要求,布置分工;
(3)進入作業區必須著公司職業標志服、佩帶證件;
(4)作業前必須再次檢查設備工具及藥劑;
(5)根據實際情況再做現場布置和調整。
27、作業實施
(1)現場作業統一由主管調度、檢查、督促;
(2)按“技術要求”,程序化規范作業;
(3)現場所遇各種突發性事件,由員工協助主管共同處理解決;
(4)在作業實施中不允許單獨私自離開現場(特殊情況除外),必須以集體行動,如休息、用餐等;
(5)作業中不得對人畜動物、食物水源、生產工具、產品原料等造成污染和危害,確保衛生安全;
(6)嚴格作業程序和方案實施,不得擅自更改作業計劃和內容,修改作業內容或程序,必須經主管經理同意,否則,所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自負。
28、作業完成
(1)歸攏器材及廢料做好撤離準備,器械帶回駐地清理;
(2)進行全面檢查驗收;
(3)由主管陪同客戶進行驗收;
(4)由客戶簽單結束,統一撤離現場。
< 上一篇
常州易保保安-藥械管理制度
下一篇 >
常州易保保安-藥劑安全規范